第116章 大合约 (第2/2页)
品牌找代言没有拍戏那么复杂。
品牌方觉得合适就行!
“我没什么问题。”
李洛敲了敲手上的文件,看向对面两个人:“不过月底就要进组拍戏,这个拍摄工作能不能尽快安排,最好在一个星期内。”
这句话的意思,是已经同意下来了。
“可以。”
这种事情林月就能一言而决,她点头说道:“我会尽快做出安排。”
“李先生。”
丁志忠喝掉杯子里的咖啡,笑着伸出手:“欢迎加入鞍踏这个大家庭,大家合作愉快。”
“合作愉快。”
李洛一把握住他的手,哈哈笑道:“感谢丁总支持,不过既然我们都是一家人,就不要一口一个李先生,直接叫我李洛就好。”
商业代言,并不是一次性买卖。
只要让品牌方满意,大家关系相处得不错。
这个是可以一续再续的。
听到是一家人,丁志忠和林月也都开心地笑了起来,毕竟是他们找李洛做品牌代言,又不是李洛赶上门来求合作,当然不会摆什么架子。
择日不如撞日,三人立马前往鞍踏在京城办公点。
合同很快签署。
鞍踏的代言费给得可谓是相当痛快,按照合约条款,七天之内就会有五百万打入自己的账户。
代言的工作其实并不繁复。
就忙活几天。
主要是形象使用的问题。
所以这个费用一般不会拖得太久,拖得久了别人也不乐意跟你玩。
签下名字,李洛乐得笑出大白牙。
太得劲了!
在丁志忠的带领下,他参观起鞍踏的京城分部。
这些都是应有之礼。
张无忌突然到访,在鞍踏公司引起一阵小小的轰动,不过有大老板跟在一起,那些将李洛认出的员工也不敢做太出格的举动。
兜兜转转一圈,他们来到产品墙。
“李洛。”
林月介绍一番后,开口询问道:“我看你的体型保持得不错,平时应该有经常运动吧?”
“当然。”
李洛会意,他饶有兴趣地指向一双款式比较简单的运动鞋:“偶尔会打打球,不过平时最多的还是跑步,这款鞋有42码的吗?”
“给我试试看。”
在这种公司,最不缺的就是鞋。
很快就有工作人员拿着合适尺码的运动鞋过来,兴奋地递给李洛。
不开玩笑。
现在倚天屠龙记是真的火。
随便换几个台,都能看到张无忌在荧幕中大展身手。
“谢谢。”
接过鞋,李洛将其换上。
随意蹦跶几下。
说句实话,比自己平时穿的AJ脚感差些,设计得也没那么好看,不过在五百万面前,那都不是事!
抓起换下的皮鞋,在众目睽睽之中。
他哐当丢进垃圾桶。
拍了拍双手,李洛笑呵呵地看向丁志忠:“丁总,我今天是过来打劫的,这双鞋穿得那么舒服,我就不还给你了,直接穿走不介意吧?”
就算现在是西裤跟运动鞋的奇怪搭配。
他也毫不在乎。
收割一波好感再说。
“哈哈哈。”
后者仰头大笑,用力鼓掌道:“打劫得好,喜欢就尽管穿走,不够我这里还有。”
这个举动,丁志忠再满意不过。
尽管知道李洛在作秀,但这个世界可不就是互相捧场的嘛。
在大老板带动下。
现场一时间掌声雷动。
李洛这个动作给足鞍踏面子,他们自然也要礼尚往来。
林月笑眯眯地鼓起手掌,她的本意是让对方试穿一下,再说几句好话,没想到竟然这么捧场,这么卖力营业的代言人可不多见。
一片掌声中,李洛干脆招呼起众人合影。
在鞍踏的红黑色LOGO底下,各种合影拍得那叫一个不亦乐乎。
只要钱到位,李洛办起事情绝不含糊。
足足参观了半个小时,他心满意足地离开鞍踏京城分部,来的时候两手空空,走的时候带走价值五百万的代言合同以及赠送的大量产品。
各种款式的鞋子,往车里堆上二十多盒。
还有运动服饰以及卫衣,将后备箱剩下的空间几乎塞满。
他可不是占便宜。
完全就是林月安排工作人员硬搬下来的
合同中的约束条例是不能同时代言同品类产品,但他们管不了演员、歌手们平时穿什么,林月是巴不得李洛多拿点,最好天天穿上。
对他们而言,那是活生生的移动广告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