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一章 律所主任 (第2/2页)
皱着眉头翻到第二张纸,是一份协议,甲方是谢玲,乙方是我和李健。原文就不复述了,主要的内容是两个方面,一是欣源律师事务所的真正出资人由谢玲变更为韦策和李健,整个律所的现金流、债权、办公用品由甲方折价50万元人民币转让给韦策和李健。二是律所的场地,原本是谢玲母亲名下公司无偿提供给谢玲使用,但谢玲退出后,其母亲便无无偿提供的义务,谢玲已经与母亲商量好,今后按每月八千元的租金租赁给韦策和李健,租赁合同另行签订,租期为长期。
第三份材料,是谢玲的一张收条,大概意思是她已经收到韦策和李健交来的五十万元人民币现金,作为律所的转让资金。
看到这里大家需要详细复习一下,为什么我们目前还当不了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只能做幕后投资人。
律师理论上不分等级,律师事务所主任就是律所的投资负责人,一般情况下就是出资最多的,并没有最高级别之说,就类似于企业的法人代表,律所内所有相关事务都由主任来负责运营管理。一般来说,律师事务所的主任是出资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一般情况下,就是出资最多的合伙人。作为负责人,要承担负责人的责任。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负责对律师事务所的业务活动和内部事务进行管理,对外代表律师事务所,依法承担对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的管理责任。说的通俗一点,律师事务所的主任相当于一个公司的老总,一个局的局长,一个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律师任职资格需要 (一)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二)律师协会出具的申请人实习考核材料;(三)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同意接收申请人的证明。
而根据《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合伙律师事务所主任对外代表律师事务所,其职责由合伙协议约定。合伙律师事务所主任,依照合伙协议和本所章程规定的程序产生,报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备案。成为主任首先应该是合伙人,成为合伙人又须具备三个基本条件:(一)依法取得专职律师执业证书;(二)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三)担任合伙人之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以上的行政处罚。
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有什么权利和义务呢?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的权利和义务,对外代表律师所,或者是执业许可登记的法定代表人,可以是登记的法定主任,也可以是合伙人之间认为其管理能力突出而专门安排的职务罢了,是执行主任是合伙人之间选定的管理事务所某些事务的负责人。律师事务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行职务进行业务活动的工作机构。律师事务所在组织上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监督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