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四章 驰援 (第1/2页)
叶凡星夜兼程,为了完成对地虎酋长的承诺,他毅然决然打算带着刚成立的地虎队和乜龙二十勇士前去将地虎部落的老弱病残带回来。
听了叶凡的话,地虎队众人很是感动,从他们加入以来,叶凡无不都是在为他们考虑,而长途奔袭更是消耗着他们的体力,就像叶凡所说,如果晚去一步,说不定炎虎部落和其他部落已经完成了对地虎部落的劫掠了。
“勇士大人!乜龙二十勇士已经集结完毕,随时听从你的命令!”
“地虎队三十人!集结完毕!随时听令!”
阿庆和地阙相互看了一眼,两人相互之间有着竞争的意思,这对于团队内部有利有弊,乜龙二十勇士刚刚打败了地虎部落,完成了以少胜多的壮举,现在士气正盛。
但地虎部落的战士真的不堪一击么?其实想想都理解,没有叶凡撒下的拿下锋利碎石,估计一个冲锋,二十勇士就变成了二十尸体。
地阙知道这事儿以后对叶凡更加钦佩,但是对阿庆却并不服气,你不过是仗着勇士大人的奇谋赢了我们而已!
叶凡并没有阻拦,内部需要竞争,只要不是那种勾心斗角,相互算计,就完全是良性循环。
“众将听令,这次我们要去支援的是地虎队兄弟的父母亲人!现在他们也是乜龙部落的人!谁要是给我不用心,休怪本将无情!”
“驰援兄弟!驰援家人!”阿庆率先喊了口号,他看着地阙点了点头,后者心中一暖,也许变成同一个部落需要漫长的时间来适应,才能够培养归属感,但是归属感这个东西并不是一朝一夕养成,而是通过无数件小事。
如果换了乜龙部落的其他高级战士答应了地虎部落,这些当了俘虏的人根本没有机会活下来,更别说去救援嫁人了,他们心中知道,给了他们机会的是那个叫做叶凡的男人。
叶凡带领着众人奔跑前进,他们到的越早,就越有可能毫发无伤地救走地虎部落的人,为此这对耐力和体力都是个极大的考验,尤其是双方之前刚刚打过一场大战。
地虎部落因为常年要挖地道偷袭敌人,所以他们的族人体力都很好,但是让他们没想到的是,阿庆这些平民的耐力也不错,这就不得不说叶凡的锻炼方法显示出了成果,他完全用现代化的方法,让众人跑步来增加体力,说实话,古代战争活下来的老兵,可能战斗力并不强,但是逃跑技术一定一流!
他们知道在战场上哪里更容易躲藏箭矢,更知道该如何规避要害,能在战场上活下去,你就超过了绝大部分的人!
叶凡并没有传输给阿庆等人死战的思想,用他的话来讲就是:“生死有命,富贵在天!保护好自己的性命最重要。”
逃跑,或者说“跑”,就成了乜龙二十勇士的第一必修课,反正叶凡为了保住他们的性命无所不用其极,如果王等人知道叶凡给战士们灌输这种思想,恐怕会直接提刀来找他。
看着地阙好奇的神色,阿庆笑着回答道:“怎么?是不是特别纳闷,为什么我们这些人不挖地道,还有这么好的体力?”
“对啊,我们这天天挖地道竟然没比你们跑得快多少,这谁顶得住啊!”
“这就要说说勇士大人了!他让我们学习的第一课,就是跑!”
叶凡此时并没有心思去管阿庆和地阙的悄悄话,“地阙,距离你们地虎部落还有多远?”
“还有差不多一梵里!”地阙想了想说道,他的心此时紧张不已。
梵里是尊卢人的计量单位,相当于现代都市里的公里,叶凡立刻抬手示意,二十名乜龙勇士立刻停了下来,同时他们也拦住了地虎队。
“马上就到了,勇士大人,您怎么让我们停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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