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蝙蝠侠没有对生命的敬畏 (第1/2页)
天台的夜风很冷,但是景致不错,哥谭警署的地理位置很好,从这里可以很清楚的看到夜色下的繁华哥谭,也难怪他们会选择在这个地方弄蝙蝠灯。
“不过你们这些警官是真的真的很喜欢在天台见面哪。”
罗兰的鱼已经没有放在戈登的脖子上了,他觉得自己达成目的之后,就没必要对这个老的有点快的戈登先生这样粗鲁了。
戈登可一点都不领他的情,作为当年赫赫有名的哥谭单挑王,更别说枪也在身上,要不是为了看看这个疯子为什么要见蝙蝠侠,戈登早就忍不住动手锤他了。
在自己的地盘让人用一条冻鱼威胁着做事,是个人都会觉得丢脸。
更何况……戈登摸了一下自己的脖子,那里有一道细细长长的伤口,虽然不深但确实是见了血的。
这个家伙刚才是真的有可能会杀了他。
一边操作着蝙蝠灯,戈登心里同时还在思考着等下蝙蝠侠到来之后,会有怎样的情况发生,而他自己又将如何应对,另一侧不远的地方站着的罗兰心里也是千回百转的,时不时看向戈登的眼神还有点……
怒其不争?
因为,他没听到系统提示音!
戈登不算DC宇宙关键人物?!
凭什么!
戈登是蝙蝠侠最亲密的战友,他的女儿是蝙蝠侠的亲密爱人,他为整个哥谭奉献了几乎所有的生命,凭什么不给我蹦个好感度出来!
“难不成……”
罗兰低声自语:“因为他心胸宽广,待人宽厚,所以我做的还不够恶劣?”
罗兰看向戈登的眼神立刻不对了起来,整个人都散发着浓郁的危险又跃跃欲试的气息。
戈登虽然一直在弄蝙蝠灯,但他当然不会对身边这个危险分子不多加防范,一直注意着他,于是立刻就察觉到了风险,连脖子好像都更疼了。
“好了!可以用了!”
也不敢拖延时间再去想什么对策了,戈登一点也不想去赌一个疯子的行为模式会在下一秒做出什么,赶紧把其实早就弄好了的蝙蝠灯打开。
阴暗是哥谭的主色调,这既是唯心主义也是唯物主义,长长久久的笼罩在哥谭上空的厚重云层就是造成后者的一大原因。
此时,那层黑云被一圈小小的来自人间的光芒照亮,显出一个被所有哥谭人熟悉的图案来。
那是一个符号化的蝙蝠图案。
从几年前蝙蝠侠出现在哥谭开始,他就在以暴力的方式守护哥谭,一开始,他是孤单的,但没过多久,他就收获了自己真正意义上的第一个盟友,也就是此时站在罗兰身边,和他一样抬头望着天空的戈登先生。
自两人结为同盟的那天起,这盏蝙蝠灯就成为了很多哥谭市死硬犯罪分子的终极噩梦。
有的人犯罪手法高超,有的人行事手段狠毒,有的人家中有钱有势……他们可以通过一些方式从戈登这边,从他代表的法律这边逃走、脱身,在警署门口大撒钞票,无情的嘲讽戈登等人,但是!
蝙蝠侠不是戈登。
他满口都是法律,动辄就要把谁谁谁交给法律去处置,可他自己做的事,没有一样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
死硬份子?
那就要看阁下的骨头是不是真的比嘴还要硬了。
手段狠毒?
崇尚不杀主义的百特曼先生平均一年打断七百根骨头、拔下九十几颗牙齿、为医院送去二百名瘫痪的病人,以一己之力让哥谭市的骨科治疗水平实现遥遥领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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